2009年黑龙江音乐联考考试时间、地点科目
|
|
整理自: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08-12-1 19:10:38 |
音乐类 (1)考试科目及分值 音乐类专业课总分为200分。其中: 声乐(美声、民族、通俗)表演专业:基本乐科60分(基本乐理30分、视唱15分、练耳15分),声乐演唱按140分计入总分。 器乐(西洋管弦、民族管弦、键盘)表演专业:基本乐科60分(基本乐理30分、视唱15分、练耳15分),器乐演奏按140分计入总分。 音乐学专业:基本乐科60分(基本乐理30分、视唱15分、练耳15分),声乐演唱按70分计入总分,器乐演奏按70分计入总分。 考试过程中,除视唱、练耳外各科目均按100分记录成绩。 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声乐或器乐表演专业。 (2)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:基本乐理和练耳为2008年12月27日。 8:00—9:30基本乐理 10:00—10:30练耳 考试地点按美术类考点设置。 视唱和专业课考试时间为2009年1月13日—21日。考试地点为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命题服务中心(哈尔滨商业大学江北校区院内)。 声乐和器乐考生自备二首曲目,考试现场抽一首背谱演唱或演奏。参加声乐考试的考生自备伴奏带(碟)。
|
|
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|
|
|
|
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,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.
②本网转载的文/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,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. |
|
|
|